2021年10月14日 扬州金陵签订两艘5500立方米LPG新造船合同

发布时间:2021-10-15
10月13日,招商局金陵鼎衡船舶(扬州)有限公司与中远海运大连投资签订两艘5500立方米LPG新造船订单。招商局金陵鼎衡船舶(扬州)有限公司、辽宁海事局、大连市交通运输局、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、武汉长江船舶设计院、北京中远海运船舶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该项目签订。

10月13日,招商局金陵鼎衡船舶(扬州)有限公司与中远海运大连投资签订两艘5500立方米LPG新造船订单。


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、招商局金陵鼎衡船舶(扬州)有限公司董事长姜福海、辽宁海事局党组纪检组组长李凯、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江毅、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总经理张辉、武汉长江船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皓、北京中远海运船舶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敏、天津中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方小安、中远海运大连投资董事长、党委书记朱迈进等相关单位领导和嘉宾出席现场,共同见证这一里程碑式的时刻。

朱迈进在仪式上致辞,对中远海运集团、北京中远海运船舶贸易公司、招商局金陵鼎衡船舶(扬州)有限公司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,对新造船团队的努力和付出给予肯定。


朱迈进表示,此次新造两艘5500立方米LPG船,是全面推进中远海运大连投资“十四五”开局的关键一步,是发展公司LPG主业的重要开端,对于改善公司LPG运力结构,强化中远海运集团在LPG化工品物流领域的产业布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招商局金陵鼎衡船舶(扬州)有限公司一直以来致力于打造高端化学品船和液货船,希望通过这两艘新造船,开启双方深入合作的新篇章,更希望通过这两艘新造船,拉开中远海运大连投资转型发展的大序幕。


姜福海在致辞中表示,中远海运集团与招商局集团在航运、船舶建造、港口、金融、地产、物流等领域一直具有悠久的合作历史和良好的合作基础,对此次与中远海运大连投资签订的5500立方LPG运输船,扬州金陵将继续秉承“安全、优质和快捷”的理念,优先、持续地做好服务工作,调配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,结合自身优势,全力以赴,按期高质量地交付产品。


中远海运大连投资副总经理、招商局金陵鼎衡船舶(扬州)有限公司总经理等嘉宾出席签约仪式。